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罗湖区政府项目申报:科技奖励支持

罗湖区政府项目申报:罗湖区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科技创新实施细则——科技奖励支持计划申报指南  


一、申报内容  

鼓励辖区企事业单位、个人积极申报国家、省、市科学技术奖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及专利奖及专利代理奖励。  


二、设定依据  

《罗湖区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  

《罗湖区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扶持科技创新实施细则》  


三、申报条件  

(一)在罗湖区内依法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、事业、科研机构,或具有罗湖区户籍的自然人。  


(二)获得以下资质奖励均可:  

1、上一年度获得国家、省、市科技奖励。  

2、上一年度获得国家、省、市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称号。  

3、上一年度获得知识产权优势企业。  

4、上一年度获得“中国专利金奖”、“中国专利优秀奖”、“广东专利金奖”、“广东专利优秀奖”、“深圳专利奖”项目,申请单位应为第一专利权人;  

5、申报发明专利累计数量奖励的企业,期限以截止申报日期,获得有效发明专利累计数为准,申请人须为第一专利权人且申请地址在罗湖区的发明专利,地址有变化的发明专利需提交著录项目变更通知书。  

6、申报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奖励,期限以截止申报日期上一年度代理的辖区发明专利申请累计数为准。  


四、资助方式  

审批数量:无数量限制。  


资助标准:  

1、科学技术奖:国家级50万元、省级30万元、市级20万元;  

2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:国家级50万元、广东省级30万元、深圳市20万元;  

3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:20万元奖励;  

4、企业申请发明专利累计获得10件:10万元;累计30件:30万元;累计50件:50万元;累计100件:100万元。  

5、专利奖:中国专利金奖100万元、专利优秀奖50万元;深圳专利奖30万元。同一企业获得多项专利奖的,按最高奖励扶持,总金额不超过200万元。  

6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奖励:上一年度代理辖区发明专利申请量达到30件以上的,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。  

审批方式:单位申报、材料审核、政府决策、社会公示、划拨资金、监管和服务。  


五、申报材料  

(一)《罗湖区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科技创新实施细则——国家省市计划项目配套申请书》。  

(二)企业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,盖章,验原件。  

(三)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。  

(四)事业单位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(盖章,验原件)。  

(五)民办非企业提交登记证书复印件(盖章,验原件)。  

(六)上年度国地税完税证明(事业单位、个人除外)。  

(七)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通过审查的事业单位财务决算报表复印件(盖章,验原件)。  

(八)获得的各项奖励的,提供国家、省政府授予获奖的文件及资金入账凭证;获得专利奖的,提供相应知识产权行政主管部门授予奖励的文件复印件(盖章,验原件)。  

(九)各项专利的提供专利申报、获准、委托代理或著录信息变更等相关材料。  

(十)有效期内的近三年内申请单位“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”(单位提供。可登录“深圳市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系统http://61.144.226.201:81/”提交查询申请,或携带相关材料到区人民检察院检务大厅现场申请)。  

(十一)两年内无违法行为承诺书。  

(十二)五年内不迁离罗湖承诺书(扶持金额超过50万的企业需提交)。  

以上材料按照要求在线填写或采用附件形式在线提交,接到递交纸质材料通知后将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,一式一份,A4纸正反面打印/复印,非空白页(含封面)需连续编写页码,装订成册(胶装)提交。  


六、申报时间  

书面材料受理时间:4月3日至5月31日  

电子材料提交时间:4月3日至5月31日  


七、受理机关  

深圳市罗湖区科技创新局 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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